Friday, May 7, 2010

死刑,保护无辜的人

死刑,保护无辜的人
文:巴古山

台湾的法务部部长王清峰,因为不愿执行法庭已宣判死刑的40多位犯人的死刑而辞职。虽然死刑不是由她判决,但这意味着她是不赞成死刑的。

鄙人是个凡夫俗子,孤陋寡闻,不了解那些所谓富有爱心或所谓的人道主义者的大爱精神,因此向来赞成死刑,服膺古人认为“治乱世用重典”的主张。

当然,我有我的观点,可能你不同意。

这些犯了死刑罪的犯人,通常都是死性不改的人渣。如果放他们出来,一意放任,他们又再犯罪。如果他再次致人于死,这个被他害死的人,是一个无辜的人,死得何其冤枉呀!如果这犯人之前被处死了,这个无辜的人不是可以留下一条宝贵的生命吗?这个无辜者的家人不是不致因他的无辜致死而失去亲人而无比哀伤吗?试比比看,犯了死刑的人被处死,他是罪有应得,死有余辜;而那个被他害死的无辜,死得多么不值呀!

死刑看似残忍,实际上它是好的,它是“仁慈”的,它救了无辜的人。试想看,如果这个犯人杀了一个人,却没法绳之以法,将他处决,接下来,可能还有第二个人、第三个人……命丧他手下。你们所谓仁慈,反对死刑,不是害人不浅吗?不是制造了更大的祸害吗?你们的“好心肠”却促成冤案的继续发生。你们的所谓仁慈,实在是制造了更多罪孽!聪明在哪里?人道在哪里?

一些人危害人群社会,虽然他没有直接杀人,可是由于他的“举措” ,伤害了社会上千千万万的人。这些害人者,按照法律原是足以判以死刑的。可是由于人们的“仁慈”,执法的不严,这些人得以生存下来。可是,由于他死性不改,仍旧走回旧路。于是,每天因为他的生存下来而继续受害、遭殃的人,不计其数。这样的人,法律应该对他们仁慈吗?人们应该维护他的人权吗?他们活着一天,就有不少的人因他而遭殃,他正是摧毁人权的魔王,他还有什么权利讲人权?

很多人都持有这样的见解,我们的社会已是文明社会,死刑是不文明的刑法,应该废除;然而,他们没有注意到这些犯罪者每天所干的杀人放火的勾当,多少人丧命于他们手下,他们的行为是文明的吗?对于这些行为与禽兽无异、草菅人命的人,还要跟他们讲什么文明?应该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才对。

将死刑一事推广开去,还有一大堆事项值得我们关注的。

就拿飙车来说吧!时下很多不良青年,不知何故喜爱飙车,置他人安危于不顾。如果有一次,他飙车致伤其他人士,如果不施与重罚,改次他再飙车,可能又再重创其他人士,甚至夺走人们的性命。要是他第一次飙车即受到重罚,就不致发生第二起、第三起的飙车事故,牵连其他无辜者了。

此外,还有许多偷鸡吊狗的流氓,虽然犯些小罪,要是不及时对他们给予妥善处置,有一天他与一些无辜的人争执起来,也会动武起来,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将无辜者杀害的。这样的例子,报章常常有报道,不是凭空捏造。防微杜渐,岂可掉以轻心?

因此,对于那些以仁慈、人道、人权为幌子的人,他们实际上是犯了“仁心”做坏事的严重后果。他们的仁心实际上是促成他们犯罪的因由。如果那些由于他们的仁心而存留下来的人,再犯下严重的罪行,那么,这些仁心人就是最大帮凶了,罪责难逃!

死刑是抗拒犯罪的武器,虽然,它不能根绝犯罪,但是,他可以阻遏犯罪。有许多论者谓:世上很多保存死刑的国家,犯罪率不见减低;但是,他们能证明这些国家要是废除了死刑,犯罪率就会偏低吗?
(2010年3月25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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