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1, 2010

和谐宗教、繁荣社会

和谐宗教、繁荣社会
*文:巴古山

最近有些教育部官员以行政手段,企图制造一些事端,就是禁止学校成立非回教的学会,引起华社很大的震撼。

我国虽然规定回教是国教,但是宪法赋予人民信仰自由,因此,全国除了回教堂之外,各大城小镇都有佛教和基督教的庙宇和教堂的设立,供各族人民膜拜或祈祷。

我国政府每年花费大笔金钱宣扬宗教和谐民族团结的精神,也为此举行了许多促进各族之间团结、谅解的活动;然而一些思想偏激的官员,却唯恐天下不乱,故意制造事端,引起各族之间的猜忌,与政府的努力背道而驰。

华社投诉及寻求各方协助解决的结果,最后,这“禁止事故”终于获得解决。根据教育部副部长魏家详透露,2000年12月16日教育部的有关通令,并无禁止成立非回教学会含意。可见这事端是一些思想偏激官员滥权所为。

世界三大宗教所宣扬的,不外慈悲、博爱、平等精神。中国儒家也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明训。如果官员们了解这些真理,做人行事,必然会减少许多损人不利己的作为,人世间必然少了许多争端,也不致引起许多不必要的仇恨和猜忌;这个世界必定更美好,而我国各族之间也更加相安无事!

一个真正了解本身教义的教徒,一定热爱自己的宗教、奋力传播自己的宗教,这是他的本分,但绝不应该诋毁别人的宗教、贬低别人的宗教、刁难别人的宗教。一个正信的佛教徒,一定不齿这种作为。佛教徒笃信“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喝酒。

光是不妄语这一项,就足以防止一个正信的佛教徒去破坏和诋毁别人的宗教。

佛教对于五戒的要求是“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凡是有害于身心、家庭、社会、国家、人类,乃至一切有情众生的事,都要在这五戒十善的范围之内,尽量不作。作了恶是犯戒,不作善也是犯戒。

从人类的历史事件中,可以确定佛教是一个爱好和平的宗教。佛教徒从基本慈悲教义出发,深谙能给予他人乃至一切众生之乐称为慈,能拔济他人乃至一切众生之苦称为悲的旨意。在慈悲胸怀的实践下,不会看到可憎可恨的人,只有看到可怜可悯的人。所以佛教徒的观念中,战争是最残忍的事,宁可牺牲了自己的生命,贡献出自己的生命,来感化强暴,来赢取和平,不愿以牙还牙以暴抑暴地从事战争。在佛教史上,佛教徒们常常遭受到异教或政治的迫害,除了从容殉教,很少有暴力反抗。

因此,可以看出,一个正信的佛教徒,是不会诋毁、为难别人的宗教的。

佛教既是一个和平的宗教,它在我国获得众多信众的信仰和传播,对促进各民族的团结,应该是件好事;对于增进各民族的和谐,共建繁荣富强的国家,应该可以作出极大的贡献,而且这贡献肯定是建设性的。

宗教的最大功用在于净化人心、和谐社会;宗教教人远恶就善,教人离苦得乐。我国虽拥有三大宗教,其教义容或有少许差异,但,大体上是殊途同归,以达致上述的目标。为政者应该紧记此目的,切勿乖离。

我国是一个多元种族多元宗教的国家,要种族和谐、国家繁荣进步,各宗教就必须共存共荣,共同肩负起教化人民的责任。

(2010年8月12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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